督察隊作為公安消防部隊內部的專門監督力量,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公安消防部隊“三項”建設中,只有牢固樹立正確的監督理念,才能打牢工作基礎,進一步提升督察效能,促進公安消防隊伍建設及各項部隊任務的完成。本文根據連云港地區的實踐,認為應當樹立三種督察理念。
一、著力打造基礎保障理念
督察隊作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執法的一個監督群體,其特有的工作職能和工作屬性,決定了現行的督察工作必須建立嚴格、規范的工作機制。筆者認為,在當前,應當本著科學合理,運行高效的原則狠抓三點:一是自身建設!按蜩F先要自身硬”,督察隊員必須嚴于律己,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堅持講真話、報實情。在隊伍自身建設方面要建立一套制度,狠抓督察隊員業務素質的提高,“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增強工作本領,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質的督察隊伍。二是工作保障。在按照《督察隊裝備配備標準》落實裝備配備的同時,還要研究制定組織保障、激勵保障、監督保障等相關保障措施。如在督察隊員的選拔上制定相應的標準,在督察民警的考核評比上制定區別于其他干部的考評辦法,在督察員的政治、經濟待遇上制定區別于其他人員的激勵辦法等。三是工作運行。完善督察隊行為規范、重大督察事項審批制度、接受投訴制度等,規范督察工作,提高督察隊員的工作責任心、大局意識和服務基層意識,為打牢督察基礎工作提供長效的機制平臺。
二、著力打造整體工作理念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部隊黨委的中心工作開展督察,要求督察人員必須擺正督察的位置,充分發揮督察的職能作用,在督察中心問題上求突破。那么什么是中心問題呢,筆者認為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當前中心工作。圍繞當前公安消防部隊部署的中心工作開展督察,是督察工作的首要任務。深入一線,發現并糾正工作措施不落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為,確保政令、警令暢通,督察部門發揮著其他部門難以替代的作用。當然,一級抓一級,層層推動也是一種抓工作落實的辦法,但通過督察檢查督辦,可以準確及時地發現工作部署貫徹執行不到位、不徹底等問題并督促整改,從而確保上級的部署在基層的落實。實踐證明,用督察推進工作落實,彌補了層級管理的不足。二是隊伍紀律作風。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上的不良因素很多,很容易滲透到民警隊伍中來。如一些干部宗旨觀念不強,特權思想嚴重,作風簡單粗暴,對待群眾“冷硬橫推”,違反“五條禁令”等問題時有發生,對公安消防部隊造成很壞影響。督察部門要下大決心、花大力氣,通過經常性的明察暗訪工作,主動、積極地去發現問題,抓住線索后一查到底,嚴肅處理。三是執法問題頑癥。目前在基層執法的少數單位,存在著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等問題,老百姓意見很大。督察隊必須及時進行督促、檢查、糾正,盡量把執法問題解決得好一點,把老百姓的事情辦得實一點,真正能讓社會群眾感受到“權為民所用”。
三、著力打造和諧督察理念
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新時期我們黨的重大方針。同樣,和諧的警營建設及和諧的警民關系也應當作為公安消防督察工作的最大價值追求和最高境界。和諧督察要求督察人員應站在服務全局的高度去思考問題,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實現和諧督察,一方面在消防部隊內部要營造一個上級關愛下級,下級服從上級,管理有序,警令暢通,成員之間團結友愛,充滿活力,開拓進取的和諧氛圍。應當認識到,自公安消防部隊設立督察機構以來,經過多年的工作,特別是近年來,隨著督察力度的不斷加大,各級領導和基層執法人員對督察工作的認識有了明顯的進步,行政首長重視督察、運用督察抓落實的意識明顯增強,廣大民警理解、支持、配合督察工作的氛圍越來越濃厚,督察與消防部隊各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形成合力的機制進一步完善。但是仍有一些基層領導、一些干部對督察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不支持、不理解督察工作,這些就不利于形成良好氛圍,不利于督察工作的進一步深化,必須認真解決;另一方面按照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三句話的總要求,狠抓督察隊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作環境的優化,在督察機關內部營造一個積極向上、運轉有序、關系融洽的和諧環境,營造一個濃厚的文化氛圍,引導督察人員增強使命感,保持昂揚向上、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